如果能有一次和已故亲人再次对话的机会,你有哪些想说的话?
近日,著名音乐人包小柏“用AI复活女儿”登上热搜。记者注意到,电商平台上有不少店铺提供“AI复活亲人”服务,价格在10元至数百元不等,只需提供一张照片和一段音频,就能让照片上已故的亲人“开口说话”。
不过,业内人士提醒,AI“复活”亲人服务为人们提供了情感慰藉的新途径,但也要警惕背后可能存在的隐私泄露、侵权、诈骗等风险。
现状
AI“复活”生意形成产业链
最低10元,有商家已经售出数百单
“只需要30元,就能还原逝去亲人的容貌并和亲人聊天。”近日,AI“复活”生意火了起来。
记者调查发现,用AI“复活”亲人并非个例,有些商家甚至形成了产业链。在某电商平台上,有部分商家推出了“AI复活亲人”服务,最低只要10块钱。平台数据显示,有商家已经售出了超过400单。
记者在其中一家网店看到,50元即可制作“动态照片开口说话修复亲人复活AI合成抖音怀念视频”。店铺页面写着:“效果见主图视频,前半部分为照片动起来,后半部分为照片开口说话。本宝贝为定制,需根据具体要求制作视频,不同的要求价格不一样。”
有商家告诉记者,商品具体价格要根据照片和要求来定,如果只是让照片里的人动起来,只需要提供正面照片,成片是10秒左右。如果想要让照片里的人说话,需要提供正面照片和音频,价格根据视频时长确定。如果没有音频,则提供文字内容,商家给配普通话声音。
至于记者提到的“可以实时互动的AI商品”,该平台的10户商家都表示做不了。有商家解释说,要实现实时互动,需要用AI训练,这不是一个软件就能做到的。
有商家的客服人员称,如果要购买服务,只需提供已故亲人的一张正面半身照、一段1分钟左右的音频,以及你想让亲人复述的文字内容,就能让照片上已故的亲人开口说话,并且面部也有表情动作,“最后的成品是一段视频,制作一般需要两天的时间,只能说定制时指定的文字内容,不支持和定制者聊天。”
“还原难度主要在说话音色和习惯上,百分百还原肯定是不可能的,一般能达到70%。”上述客服人员介绍视频还原度时说道,方言的还原度要比普通话低一些,因为方言的发音习惯不一样,只能尽可能在音色上提高还原度,“可以先让身边的人录一段同样内容的方言音频,再让AI进行模仿。”
另一家店铺的客服则称,无法克隆和模拟声音,需要顾客自行提供一段配音,或根据顾客文字内容生成普通话配音,但普通话配音为AI模板,不能还原照片人物的音色、说话习惯。
“所谓AI‘复活’逝者,即利用人工智能技术,将逝去亲人的文字描述、图片、视频和声音资料输入AI算法模型,从而模拟生成一个数字形象,具备逝者的性格、记忆、图像、视频和声音。”专门从事大数据、云计算的技术人员赵坤向记者介绍道。
声音
擅自使用AI技术“复活”他人
涉嫌构成侵权行为
一直以来,AI都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。
有观点认为,在生成式AI技术的加持下,和逝去的亲人“再见一面”成为可能,弥补了情感的缺憾。也有观点认为,这样的做法没有意义,只会让自己更难走出失去亲人的痛苦。
根据2023年7月颁布的《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,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研发过程中进行数据标注的,提供者应当制定符合本办法要求的清晰、具体、可操作的标注规则;开展数据标注质量评估,抽样核验标注内容的准确性;对标注人员进行必要培训,提升守法意识,监督指导标注人员规范开展标注工作。
“一些平台在推送过程中,会在信息流、视频详情页等部分添加‘此内容由AI生成’的告知标签,但是添加这种标签并非一定免责。”西南交通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徐兴祥表示,AI生成的内容只有经过著作权人许可才不构成侵权。如果未经著作权人许可,AI生成的内容同样是侵权的作品,既然是侵权的作品,平台便不得推送,如若推送,平台同样有过错,需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去年1月,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联合发布的《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》正式实施,为深度合成服务划定了“底线”和“红线”,强调不得利用深度合成服务从事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的活动,要求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要落实信息安全主体责任。去年8月15日,国家网信办联合多部门公布的《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正式施行,也对生成式人工智能产业作出了较为详尽的规定。
“AI‘复活’技术提供者提供服务前,应明确要求用户提供相关证明,并加强技术防范,避免AI产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被用于欺诈等不法行为。”上海中联(成都)律师事务所王雪娇律师建议,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,相关新规则的制定和完善应该逐步跟进,从而保障人们的数字权益。
若发现商家侵权如何维权?王雪娇表示,若发现提供“AI复活”服务的商家有侵权行为,用户可依据《民法典》维权。《民法典》第九百九十四条规定:死者的姓名、肖像、名誉、荣誉、隐私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,其配偶、子女、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;死者没有配偶、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,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。
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欣璐